关于吸收单位会员入会的说明
《
章程》明确规定:
(以下简称CEPETA)是全国电力企事业单位和电力行业性组织自愿参加的、自律性的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
以服务为宗旨,即:按照会员单位需要,为会员服务,代表会员利益,反映会员呼声,依法维护会员权益;根据行业约规实施行业自律管理,为全行业发展服务;接受政府委托,为政府和社会服务。
为此,现将
会员发展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吸收范围
凡承认
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按期缴纳会费,依法设立的电力企事业单位和电力行业社团组织;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电力设备制造企业; 具有影响力的电力投资企业;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电力大用户等与电力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加入
,成为
的单位会员。
二、入会手续
申请加入我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入会申请;
2.填写申请入会登记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及主要产品介绍、产品合格证等。
申请入会单位可通过
网站下载或直接向
会员与企业文化运营部索取《入会申请》(样本)、《
申请入会登记表》。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会员与企业文化运营部,其余相关材料及正式的《入会申请》和《
申请入会登记表》等应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
三、审批程序
申请入会报批手续,由
会员与企业文化运营部具体经办。会员与企业文化运营部收到企业入会申请及有关文件资料后,将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及产品进行调查和了解,及时提出审核意见,报理事长会议审议通过。
四、会员享有的权利、义务、福利
(一)享有权利
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
的有关会议或活动;获得
提供的各项服务的优先权;对
服务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享有义务
遵守
章程,执行
决议及电力行业约规;维护
的合法权益;完成
委托或交办的工作;按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标准和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向
提供本单位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信息、调研成果、重要建议和有关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