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行政处罚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温州欧书建设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撤销电力业务许可证。
经立案调查,上述企业通过提供虚假承诺、虚假资料和套用其他人员信息等方式骗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浙江能源监管办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法对企业作出撤销许可,处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在“信用能源”系统中登记企业失信违规情形。
自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以来,浙江能源监管办持续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对骗取许可证行为“零容忍”,切实做到严核、严查、严惩。一是依托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运用“互联网+监管”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管方式方法,对申请许可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核实;二是通过大数据匹配、重点核查等方式,对提供虚假材料、不实承诺的企业从严从快处理,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提高行政执法威慑力;三是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及时提醒省内各相关企业以案为鉴,加强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避免遭受经济损失,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共同营造良好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办理氛围,持续优化浙江省电力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