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标杆奖—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依据: 勘察设计标杆奖申报及评选细则(2021 版)如下条款实施
第十一条 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 当年开展国勘查设计标杆奖评选通知的要求,采用网上申报或纸介质申报。《 勘查设计标杆奖评选办法》、《各行业(专项)申报及评选细则》、《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勘查设计标杆奖申报表》等相关文件可在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网站:m.dazzall.com下载。
第十二条 下列项目不得申报:
(1)勘察设计期间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或勘察质量较大事故的;
(2)符合申报条件曾申报过但不满足评选标准未获奖的项目。
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 勘查设计标杆奖(电力工程)申报项目一览表(附件一);
2、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或承诺书(附件二);
3、工程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4、工程项目承担单位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5、 勘查设计标杆奖申报表(附件三);
6、工程项目证明文件(工程项目立项依据性文件,建设规划、环保、节能、安全、卫生等批复文件,工程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
7、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或城建竣工备案等相关文件扫描件);
8、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开展施工图审查的项目需提供扫描件);
9、工程项目用户意见(扫描件);
10、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证明文件(由甲方出具并盖章,扫描件);
11、有重要创新成果的项目,应提交查新报告(扫描件);
12、其他证明文件(已有奖励、专项技术成果认定证明、知识产权证书、涉密项目处理等扫描件)。
13、工程项目主要技术文件(报告、图纸、影像资料,WORD、PDF、JPG、MP4 等格式)。
申报发电、风电、光伏、送电、变电等项目应填写主要技术指标表、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见附件六(表 6-1~表 6-7)。
项目申报图纸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发电工程应附厂(坝)址地理位置图、全厂总体规划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主厂房布置图、主要工艺系统图、电气主接线图;
②送电线路和供配电的输电工程应有路径图、全线杆塔一览图、全线基础一览图;
③变电和供配电的配电工程应附变电所电气主接线图、电气总平面图、各级电压配电装置断面图、总布置图、主控制楼平面布置图。
以上附图均应是原图比例。
第十四条 纸质材料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纸质形式申报时,应按第六条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附目录。其中(1)~(4)项申报材料,每申报单位 1 份(用 A4 格式装订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四);(5)~(12)项申报材料,每申报项目 1 份(用 A4 格式软皮装订成册,封面格式见附件五);(13)项申报材料,每申报项目 1 份(用 A4 或 A3格式软皮装订成册)。
申报单位除提交以上纸质材料外,还应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汇编文件一份。其中(1)~(4)项申报材料单独存放在“×× 单位电力工程申报项目一览表及证明文件”文件夹中;每个申报项目建立一个独立文件夹(××项目申报文件),下设两个子文件夹,其中(5)~(12)项放在“××项目申报表及证明文件”子文件中,(13)项放在“××项目成果资料”子文件夹中。所有材料存放在 U 盘中,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第十五条 网上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申报时,会员单位需登陆 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按系统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及上传企业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承诺书,提交 批准注册。
注册成功后,企业按照系统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第十六条 合作设计项目须是申报单位承担主要工作,其他合作单位需提交一份同意文件并注明合作设计(见申报表中“合作项目申报声明”)。
第十七条 同一个项目在勘查设计标杆奖申报中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通过不同渠道、不同单位重复申报。经评审列为暂缓评选的申报项目,可参加下一届评选。
第十八条 优秀电力工程设计奖项目宜获得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材料需经由各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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