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一)地方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会员单位)联络组申报。
(二)受理申报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同意的,在中国电力工程协会安装标杆奖申报表相关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印章,以文件形式向
推荐。
第十六条申报资料主要包括:
(一)中国电力工程协会安装标杆奖申报表(附件二);
(二)获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授予的工程质量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获得工程设计奖项证书和设计先进合理证明复印件;
(四)工程节能和环保评估报告复印件;
(五)工程承包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合同额页、盖章页),或工程立项报告(首页、工程造价或投资额页、盖章页);竣工验收报告;
(六)工程介绍(1500字以内)。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对质量、进度控制措施,及能反映工程概貌和主要部位的工程彩色数码照片10至15张;
(七)先进安装技术介绍(1500字以内);
(八)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