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土地交易专项行动。实行保障性的产业用地供应方式,完善弹性出让年期和自动续期政策,鼓励产业用地混合利用,建立存量低效产业用地治理和退出机制,继续实施商品住房用地招挂复合出让和交易资金来源监管,加强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稳妥审慎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
(十五)国有产权交易专项行动。打造“平台+投行”服务体系,完善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促进央地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开展全国产权交易网络布局,推进长三角产权市场一体化。加快构建数字化交易所,推动智能风控、智能审核和智能合约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落地。(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十六)政府采购专项行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换代,实现本市一体化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运行,完善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机制,依托“一网交易”总门户打造上海特色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管理办法,提供便捷化采购渠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七)机电设备国内招标专项行动。完善机电设备进场交易制度,逐步有序推动机电设备国内招标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不断提升机电设备招投标分平台功能,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加强服务和监督。完善评标专家培训、考核与管理,实现全市机电设备开评标场地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八)农业农村要素资源交易专项行动。基本形成全市统一的涉农产权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规则、交易文本、专家评审、服务标准等,逐步将9个涉农地区的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资产产股权等涉农产权全部纳入“一网交易”,力争涉农产权交易量突破20亿元。规范涉农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督促指导涉农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依法规范运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十九)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专项行动。研究制定技术类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探索建立技术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子目录管理机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技术类无形资产统一纳入“一网交易”。(责任单位:市科委)推动市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纳入“一网交易”,完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功能,重点推动浦东、徐汇等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二十)碳排放交易专项行动。服务全国碳交易市场落户上海,进一步优化上海碳市场建设。修订《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探索实施碳普惠机制,进一步丰富碳金融产品。围绕碳配额交易,探索开展配额回购业务,并适时上线交易。基于全国碳配额现货价格波动情况,探索研究开发碳指数,提高碳现货流动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一)司法拍卖服务专项行动。优化提升拍卖服务水平,指导植入直播拍卖、智能监控,开发公共资源拍卖智能化服务系统,不断增强司法拍卖服务分平台的服务能级。整合资源并形成拍卖标的专业存储能力,加强专业标的物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二十二)数据交易专项行动。推动制定数据条例,明确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相关制度措施以及数据交易的一般规则,促进数据要素开放共享、合规流通和高效配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大数据中心)探索建设数据要素流通体系,设立上海数据交易所,并在浦东实质性运营,研究制定数据要素进场交易规则、数据交易机构管理办法,培育和发展数据合规认证、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评估等第三方市场。(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浦东新区)探索实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的新模式、新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推动数据交易纳入“一网交易”,加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上海数据交易所的对接,强化与市大数据中心合作,推进数据要素的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二十三)服务国家战略跨域跨境交易专项行动。举办区域性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创新论坛,扩大“一网交易”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动临港新片区全球数字经济创新岛建设,开展数据便利化跨境流动试点,建设全球跨境技术贸易中心。(责任单位: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作用,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全球数字贸易港率先成势,努力建成数字贸易服务最综合、要素流动最便利、功能平台最完善的数字贸易集聚区。(责任单位: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发挥浦东建设引领区指引作用,探索在浦东打造“一网交易”升级版,依托上海数据交易所探索建立分类分层的新型大数据综合交易机制。(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浦东新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四)“一网交易”融合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化交易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一站式、全业务”便捷交易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一业一平台”的要求,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和农业要素交易两个涉农交易平台实体化整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国资委)在实现综合服务、综合监管系统融合的基础上,视条件有序推动国有产权交易、碳排放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机电设备招投标、知识产权交易等分平台与综合交易系统融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融合发展示范案例。(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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