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发生了3起触电、3起高处坠落和1起起重伤害人身事故,事故的发生均与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和现场监护不力有关,暴露出无票作业、盲目自信、侥幸心理作祟等突出问题,充分表明部分电力企业和参建单位对小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严重缺失,未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当前事故和下一阶段安全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一是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重点突出新上岗人员、劳务人员和现场负责人三类人群,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管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培训,做好安全保证的前提。二是加强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的宣传贯彻,定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三是重视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准确掌握现场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思想动态,有效防范化解身体疾病、情绪压力和纠纷矛盾造成的行为异常安全风险。
(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强化外包工程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二是强化作业计划管理和小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做好外包作业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可控、在控。三是强化外包项目安全检查,加大奖惩力度,杜绝冒险作业和野蛮作业。四是强化作业现场隐患排查,认真分析作业风险,明确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一是要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坚决杜绝无票作业。二是深入开展“反三违”检查工作,整治各类“习惯性”违章,对重大技改工程和重大检修项目实行重点旁站监督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可控在控。三是严肃现场监护规定,电气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规要求,履行工作监护制度,把好现场监护关。四是做好电气设备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各类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可靠,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5·4”事故迟报6天多,甘肃能源监管办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开展了安全监管约谈。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14〕198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和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2018〕181号)相关规定,2小时内将电力安全事故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有效、完整地报送至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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