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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
来源: | 作者: 秘书处 | 发布时间: 920天前 | 697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能传媒:“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惠民利民、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请问“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司如何推进农村地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作?

李创军:农村能源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农村地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对于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用能需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农村可再生能源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14年以来,我局会同国务院原扶贫办大力实施光伏扶贫,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36万千瓦,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元,惠及415万贫困户,成为农村地区搬不走的“绿色银行”“阳光银行”,被评为国家“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其次,农村可再生能源正在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为代表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不仅能够保障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应、促进绿色发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助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也正在成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以户用光伏为例,我局定点帮扶的通渭县孟河村全村共建成户用分布式光伏102户、总装机1219千瓦,项目年发电量170万千瓦时,相当于目前孟河村年用电量的3~4倍,每年不仅能够满足全村用能需求,还可为孟河村集体和村民增加收入12万元。以风电为例,在中东南部地区按每个村安装2~3台3兆瓦风机,以村集体土地作价入股等方式,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约30万元。此外,通过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能够有效处理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畜禽粪污等有机废物,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最后,在乡村振兴中全力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时期,我们将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一是重点利用院落空地、田间地头等地推进风电、光伏分布式发展,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二是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暖,助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三是持续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高农村地区供电保障水平,筑牢乡村振兴电气化基础,发挥好农村电网的能源枢纽平台作用。多措并举,加大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力度,加快推动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更好惠及农业农村农民,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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